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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公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403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项目主持人申请、院系遴选推荐、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网评以及现场评审等程序,共评出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6项、一等奖13项(含继续教育学院1项)、二等奖15项,共计34项。学校拟推荐14项成果(含继续教育学院1项)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
     11月6日,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获奖名单及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并通过公示期。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